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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申请公开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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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依申请公开说明
      除市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向市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
  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(白银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),负责受理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      ● 提出申请
      向市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,应当书面填写《白银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,见附件1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市政府政务大厅网站上下载电子版,复制有效。
     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政府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。
      1. 市政府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     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《申请表》外,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      2. 市政府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     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向市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网址为 www.baiyin.cnwww.byszwdt.cn
      申请人向市政府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、税费缴纳、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,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市政府提交书面申请。
      市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、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      ● 申请处理
      市政府收到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根据需要,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。
      市政府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。
     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市政府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,详见市政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(见附件2)。
      市政府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,能够当场答复的,将当场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,并告知申请人。《条例》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      市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
 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09年08月11日